“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的青海省委原常委李杰翔被公诉

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3日通报,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称,被告人李杰翔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土默特右旗委书记,包头市委常委、副市长,通辽市委常委、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工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杰翔生于1964年3月,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7月参加工作。他从2003年11月开始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右旗委书记等职。

2022年4月,李杰翔在任上被查。9月,官方发布消息称,李杰翔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等。

值得一提的是,李杰翔曾担任“木里煤田非法开采问题调查组组长”。一家名为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打着生态修复治理的名义,在祁连山南麓腹地木里矿区进行掠夺式采挖,获利上百亿元人民币。此事经媒体披露后,青海省委省政府成立了专项调查组,李杰翔任组长,率队赶赴矿区现场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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